各设区市监理协会、各单位会员:
为推进我省监理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加强行业自律,提升行业形象,根据《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评对象
1、申请参评企业应为本协会会员单位;
2、未参加2010、2011年度由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组织的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监理企业,可自愿参加评定;
3、取得2010、2011年度我会授予AA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监理企业,2012年若满足更高等级条件的企业,可再次参评。
4、取得2010、2011年度我会授予信用等级的监理企业,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违法违规、不良行为的规定企业被记录不良行为的,应主动重新参加信用等级评定。未按规定参评的,取消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并向社会公布。
二、材料提交
2、参评企业于2012年9月10日前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设区市建设监理协会(专业委员会)或设区市建设局负责监理工作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由其填写初审意见,并将初审结果向各设区市建设局征求意见。
3、各设区市监理协会(专业委员会)初审后,将企业申报材料汇总并于2012年9月25日前提交至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秘书处。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州市北大路113号菁华北大2-612室
联 系 人:林秀英 杨 溢
联系电话:0591-87569904 传真:0591-87817622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七日
抄送: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处、法规处、各设区市建设局、存档(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