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监管协秘[2013]7号
各监理企业:
为建立“企业负责、社会监督、政府督促”的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切实落实责任主体的责任,防止工程事故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标准,结合我省实际,省厅草拟了《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委托省协会向监理行业征求意见。请各监理企业认识组织管理人员讨论,并于2013年12月9日上午12:00之前反馈省协会秘书处。
反馈方式:电子版发至协会邮箱:fjjsjl@126.com。
下载附件:《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秘书处
201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