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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曾少华同志在2007年度建筑边坡工程安全联络员座谈会上讲话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7-07-26 点击4008次

建安办函[2007]10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

  2007年7月6日,我部在北京召开了2007年度建筑边坡工程安全联络员座谈会。现将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副司长曾少华同志在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

  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

  曾少华同志在2007年度建筑边坡工程安全联络员座谈会上的讲话

  (2007年7月6日)

同志们:

  为了加强建筑边坡工程安全监管工作,去年我部建立了建筑边坡安全联络员制度,召开了第一次建筑边坡安全联络员座谈会,理清了工作范畴,明确了工作职责,初步建立了工作机制,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工程安全监管的一个重要措施。按照《建设部2007年安全管理措施分工意见》,我们召开第二次联络员会议。黄卫副部长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做了重要批示。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落实部领导批示精神,分析建筑边坡安全监管的形势,进一步探讨和交流做好安全监管的工作措施、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下面我谈一些看法和同志们交流:

  一、建筑边坡安全监管的形势仍然严峻

  首先给大家通报几件建筑边坡垮塌造成人员伤亡的灾害、事故:

  2006年4月13日,河北省涞源县谈氏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山水名都建筑工地,因临建宿舍选址不符合安全性要求,山体切坡坍塌导致工地临建工棚被砸毁,造成3人死亡,1人轻伤。

  2006年7月8日,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尖东铁矿筛分厂房扩建及浓缩池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工地,发生一起土坡滑坡事故,共造成11人死亡,1人轻伤。

  2007年4月2日,辽宁省鞍山市社会福利院挡土墙维修加固时,护坡墙体突然坍塌,将7名施工人员砸埋,其中5人当即死亡,2人送医院救治。

  2007年4月22日,山西省河津市下化乡半坡村正在修建中的村委会和村中心校教学楼工地发生山体滑坡,造成12人死亡。

  从这些事故可以看出,虽然建筑边坡安全事故的数量不是很多,但伤亡率很高,给人民生命安全带来严重的威胁,应该引起建设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我国已进入主汛期,也是建筑边坡工程安全监管的关键时期,这时候召开这次会议,就是要加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醒各地认识建筑边坡安全的严峻形势,时刻保持警觉,从思想上更加重视建筑边坡安全监管工作,切实防止和避免因自然灾害和工程建设活动诱发建筑边坡工程安全事故。

  二、增强责任感,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建筑边坡工程安全监管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一年来,各地有关部门和单位做了很多创造性的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如重庆市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筑边坡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在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及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深入抓好建筑边坡的专项审查,建立了建筑边坡信息系统,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山西省建设主管部门建立了市一级的安全管理联络员制度,以近两年发生的事故为契机,召开现场会,并将建筑边坡安全作为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内容;四川省部分城市对建筑高边坡分布情况做了普查;福建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高度15米上的建筑高边坡做专项设计审查;浙江等省在积极转发部里文件的同时,对各市县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这些经验和做法,很值得大家学习和借鉴。

  由于建筑边坡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涉及到规划、工程选址、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主体建筑建成后建筑边坡的安全维护等各个环节,管理难度很大,目前监管工作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各地建筑边坡安全监管情况差异大,有的地区对建筑边坡安全监管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监管意识比较弱,没有很好地打开工作局面。二是监管体制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有的地区建设主管部门没有明确牵头负责建筑边坡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的处室(或机构)和专职人员,难以统筹考虑工作安排和部署。三是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的省(市)对建筑高边坡工程的审查、动态监测、定期检查和应急预案等还没有明确的规定,没有建立起相关的制度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和影响了建筑边坡安全监管工作。

  我们建议,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有一个职能处室牵头协调建筑边坡安全监管工作,其他有关处室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从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施工中的方案论证和专项验收,一直到维护管理、检测,必要时的大修、加固等等,都要把建筑边坡工程管理作为主体建筑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相关处室的责任,并建立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

  近年来,我部已经出台了《滑坡崩塌地质易发区城镇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指南》、《关于做好汛期斜坡、高切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以及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但在建筑边坡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方面还很不完善,一是由于建筑边坡只是主体建筑的附属工程,在工程建设前期和建设过程中,对建筑边坡的安全监管有许多薄弱环节,比如施工图审查的标准和范围、等级,高边坡支护方案论证,一级建筑边坡工程的专项验收等等,有些是在规范中有规定,但缺乏监管手段。二是长期以来,我国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着重建设、轻维护的趋向,由于历史原因,已有建筑边坡的安全监管更容易被忽视。建设主管部门要提醒和督促建筑物的产权人和市政工程的管理单位做好建筑边坡工程的监测、日常维护、安全性鉴定以及必要时的大修、加固工作。

  这次我们起草了《建筑边坡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办法(讨论稿)》,希望弥补和完善在建设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措施,把建筑边坡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作为主体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基本建设程序,提出明确的监管要求。同时强化建设主管部门对建筑边坡工程维护活动的监管工作,明确业主的维护责任,对建设等主管部门提出比较具体的工作要求。

  四、充分依靠社会力量,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建筑边坡工程安全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充分依靠社会各界和建设系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力量。如在宣传方式上,地质灾害易发区可考虑多举办专家讲座、开专题座谈会、播发音像制品。甚至可以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表演、板报专栏、知识竞赛、展览巡展等行之有效的方式,让群众了解边坡事故发生的征兆以及掌握一定的避险逃生和自救互救技能。在工作协调配合上,要与有关部门协作,及早了解有关气象、地质活动的动态;发动群众、居民关注建筑边坡安全,“群测群防”开展预报预警;加强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专业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建筑边坡安全知识;注重发挥质监站、安监站的作用,质监站除了负责建筑边坡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的监管工作以外,还可以协助开展建筑边坡汛期专项检查。在应急管理方面,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演练,充分依靠施工单位等力量建立抢险队伍等等。这些都需要有关方面的共同配合,在实践中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进行有效的探索和推广,积累相关经验,进一步提高建筑边坡的安全和应急管理水平。

  同志们,建立建筑边坡工程安全联络员制度是我部加强建筑边坡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每年一度的联络员座谈会既是我们部署工作的一种方式,也为大家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希望大家相互学习,认真交流,同时对《建筑边坡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办法(讨论稿)》发表意见,争取把大家好的工作经验纳入管理办法。会后请各位联络员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厅领导汇报,认真研究加强本地区建筑边坡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的措施。让我们大家共同努力,做好建筑边坡工程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来源:建设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