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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民政厅召开全省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

发表时间:2009-03-31 点击2839次


 
    3月24日,全省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社会组织管理暨执法监察会议精神,总结近年来我省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省民政厅马跃征厅长、周瑛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马跃征厅长指出,社会组织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是政府连接市场和社会的纽带。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是时代发展的要求,是党和政府赋予的重任。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职,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功能,为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一要站位全局,把握大势,充分认识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意义。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是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必然要求,是扎实推进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政策措施的必然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履职尽责、服务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坚持方针,统筹兼顾,科学把握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的基本思路。坚持“培育发展、提升能力、规范管理、发挥作用”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加快完善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体系,积极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有利于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社会监督和社会组织自律相结合的社会组织管理格局。三要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联动,加强自身建设,落实“四责”要求,努力把社会组织建设好、管理好。
    会上,周瑛副厅长传达了全国社会组织管理暨执法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了近年来全省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组织与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一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准确把握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的要求。按照发展是前提,建设是核心,培育与监管是基本手段,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是根本目的的要求,更新观念,创新机制,改进方式,提高效能,在服务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中实现社会组织新发展。二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加快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步伐,大力培育发展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稳步发展民办非企业单位,积极发展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积极帮扶企业应对金融危机,不断加强社会组织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障功能。三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严格把好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关,认真执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团领导职务的规定,扎实做好社会组织评估和执法监察工作,规范社团组织评比达标表彰及行业协会收费行为,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四要夯实基础,推进发展。加强登记机关自身建设,加大信息化建设和宣传工作力度,着力推进现代社会组织制度,加强社会组织人才培养,为推进社会组织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会议通报了《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全省性科技类学术社会团体规范化建设等级评估的决定》,并为获得为5A、4A级社团授匾。厦门市民政局、省社科联等六个单位分别介绍了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经验。
    各设区市民政局分管局长、民间组织管理科(处)长,各县(市、区)民政局分管领导,全省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领导,评估试点单位获得5A、4A级社团组织代表共250多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