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北京召开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会议。这次会议非常重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回顾2000年以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总结交流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经验,分析当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十一五”期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推动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高。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供大家讨论。
一、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2000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机制基本形成,建设工程质量明显提高。
回顾几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一)法规和制度建设得到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颁布实施,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奠定了重要的法律框架体系。根据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条例28个。如浙江省颁布了《浙江省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出台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
2、一系列部门规章和办法相继出台,建立并完善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部先后制定并出台了有关勘察质量管理、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竣工验收备案、质量保修等十几部工程管理方面的部门规章和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改进和完善了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的市场准入、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强制性监理、质量检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保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水利、铁道、交通、信息、民航等部门也都出台了相应的部门规章。据统计,各地共出台质量管理方面政府规章19个,各地、各部共制定质量管理方面规范性文件934个。如天津市出台了《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建立了建设工程分阶段验收制度、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报告制度。珠海市为细化工程监理质量责任,编制了《工程质量监理手册》,进一步落实监理质量责任。
3、各类质量技术标准进一步完善,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供了基础保障。2000年以来,共制定和修订了国家标准181项,城建、建工行业标准106项;各行业、各地方共制定各类技术标准、技术指南等1758项,比较完整的技术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如上海市制定了《上海市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等一系列质量技术标准,以质量体系管理为入手,实施了质量预控、企业自控等管理措施。北京市制定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缺陷评估规程》,为解决工程质量问题的纠纷与仲裁提供了科学依据,探索出一条解决质量投诉与纠纷且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新路。
(二)相继完成一大批高质量工程项目,质量技术进步取得新进展
1、完成一大批重大工程项目。2000年以来,我们相继建成了一批举世瞩目的重大工程项目,这些项目无论是工程规模、工程质量,还是技术难度,都代表着当今世界的先进水平。如青藏铁路工程、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小浪底水库、西气东输工程、润扬大桥、东海大桥等。正在建设的苏通长江公路大桥,为主跨1088米的斜拉桥,居世界第一;杭州湾跨海大桥,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长36公里,是目前世界上在建的最长的公路跨海大桥。与此同时,近几年还建成了一大批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轨道交通等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正在建设中的奥运会场馆和配套工程,不仅体现了“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的三大理念,而且集中展示了我国工程建设者的聪明才智和技术水平。
2、质量技术进步成效明显。不断提高工程技术水平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手段。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大型骨干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坚持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相结合、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适用技术与高新技术相结合,在消化吸收引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工程化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信息技术、预应力混凝土、超高层设计施工、大跨度空间结构等技术广泛应用,促进了企业生产方式的变革和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二是新型建筑材料的广泛使用,保证和提高了工程质量。三是大型现代施工机械装备广泛应用于铁道、交通、水利以及地铁工程、基础工程、结构工程等施工,从手段上保证了工程质量。
(三)质量意识深入人心,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1、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工程质量意识深入人心。全社会对工程质量的关注度和认同感,以及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责任意识普遍提高。如山东省每年都在全省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通过在主要新闻媒体显著位置、黄金时段开辟专栏等多种形式,提高了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和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工程质量投诉率持续下降。
2、通过创精品工程活动,工程建设品质不断提高。近年来,各部、各地在创精品工程活动中,通过制定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等手段,工程质量与通病专项治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如交通部从1999年起在全行业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在重点建设项目上开展了创“优质工程”、创“精品工程”等活动,工程质量优良率达到了90%以上。大连市实施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责任书制度,明确了各方主体质量通病防治责任。上海市制定实施《控制住宅工程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技术导则》三年来,全市楼板裂缝投诉占总投诉比例从2003年的25%下降到2005年11%。
3、通过贯彻管理标准活动,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目前,绝大多数甲级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和特级、一级施工企业都建立健全了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了质量体系认证。企业通过贯彻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标准,全面规范了自身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不仅强化了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而且提高了全员的质量管理水平。
(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能力得到提升
1、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截止目前,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共有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4581个,从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人员达到5.93万人,形成了专业门类比较齐全的工程质量监督队伍。
2、不断探索创新监督管理机制。如水利部采取重点项目设立项目站、一般项目巡回监督,对建设各方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检。江苏省积极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模式改革试点工作,逐步改变对每个工程项目都平均使用监督资源的常规做法,抓住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逐步实现分类监督的新模式。北京市全面实施质量安全责任网络化管理,进一步细化、落实区、县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3、改进监督管理方法和手段。如湖北省针对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承建的工程,采取日常抽查、定点抽查、监督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了监管效能。辽宁省在工程质量执法检查中,对于发现的劣质工程,都在当地召开现场会并请当地新闻媒体参加,对被处罚单位进行曝光,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同志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经过建设领域广大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从总体上看,我国工程建设质量水平稳步提高,工程建设参与主体和中介机构质量行为日趋规范,重特大工程质量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广大群众对工程质量的满意度逐年提高。我们这几年工程质量取得了很大成就,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也取得了非常大的成绩,这些都凝聚着大家的心血。我们已经连续三年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幅度超过10%以上,百亿元产值死亡率由2003年的6.92人下降到去年的3.44人。今年截止到10月底,又在去年的基础上下降了17%。这是我们全国建设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大家共同努力取得的。在此,我谨代表建设部党组对辛勤工作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一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慰问!
回顾总结2000年以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实践历程和可喜成绩,我们从中可以得到深刻的启示,概括起来就是:工程质量意识和从业队伍素质的提升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基础;始终坚持明确的目标,抓住主要矛盾,加强各环节的质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质量的关键所在和有效途径;严格市场准入,是提高工程质量的基本前提;依靠科技进步是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的根本措施;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有效的监督管理是提高工程质量的可靠保证。这些启示对于我们做好今后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很有指导意义。
尽管我们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工程质量领域还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没有解决。一是部分参与工程建设的企业和个人仍然没有把质量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责任意识仍需提高;二是建设市场秩序不规范,部分工程建设参与方和个人信用缺失;三是重大工程质量技术风险未引起足够重视,在控制和消除质量技术风险方面,还缺乏有效的决策机制和强有力的管理措施;四是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尚未建立,缺少法规和监管队伍等方面的必要支撑;五是从业队伍整体素质不高,难以适应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六是工程质量监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还时有发生,监督执法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对于上述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认真研究,提出应对和解决的有效办法,消除制约我国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的各种不利因素。
二、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我国工程建设和质量安全极为关心。前不久,胡锦涛总书记亲自视察奥运工程,对奥运工程的建设以及我国工程建设做出了重要指示,提出了殷切的希望。他要求,全面推进奥运场馆建设和配套工程建设,切实履行我们在申办奥运会时作出的承诺,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广大建设者要进一步增强为国争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再接再厉,勤奋工作,注意安全,全力以赴把奥运场馆建设好,努力把奥运场馆建设成精品工程。这次会议我们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总书记视察奥运工程的指示精神,将总书记的指示精神作为今后我们工程建设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
今后20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今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赋予了质量工作新的历史使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挑战。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我国建设规模将逐年扩大,工程质量与建设周期、技术风险的矛盾日渐突出,就要求我们认真研究工程质量管理规律,科学、有效地应对各种矛盾和问题。
二是村镇建设工程包括农房建设的质量管理相对滞后,已经暴露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将影响新农村建设战略的落实,要求我们用统筹城乡发展的观念加以研究、改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我们改变传统的工程质量观念。由追求外观形象和结构质量向注重使用功能和“四节一环保”转变;由达到国家标准基本要求向优化设计和优化环境的综合品质转变;由侧重工程建设质量向项目前期决策、全寿命周期质量转变。在保证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的同时,更加注意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四是我国加入WTO后过渡期即将结束,国内建设市场的竞争规则、技术标准和服务模式将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国内、外建设市场竞争将更为激烈,要求我们必须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树立良好的工程质量品牌。
五是随着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政府职能将更加突出,公众的质量意识和维权意识也越来越高,要求我们切实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为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工程产品。
六是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任务,工程建设任务艰巨,要求我们加快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的步伐。
新形势、新任务给我们在新时期做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把搞好质量工作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把提高工程质量水平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把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作为节约资源、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体现,使我们的质量管理工作和构建和谐社会紧密联系在一起,进一步深化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工程质量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全面有效履行监管职责,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交出满意的答卷。
三、切实抓好“十一五”期间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十一五”期间,我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奥运工程的指示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前提,以落实建设活动各方责任为重点,以创新工程质量管理机制为保障,努力开创我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工作目标是: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与协调,工程质量责任得到进一步强化与落实,建设工程全寿命周期质量得到保障,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十一五”期间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着眼于城乡统筹和协调发展,突出抓好三大重点工程领域质量监管
首先,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十一五”期间,要按照“体制机制共进、监管服务并举”的思路,突出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城中村改造和乡镇公共建筑三类工程质量监管,相关专业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道路、农村饮水工程等项目的监管。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是个新的问题,也是当前一个比较薄弱的环节。要继续按照我部《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要求,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对于限额以上村镇工程的质量监管,要推广安徽省的经验,根据本地实际,制定规划、分步实施,逐步纳入到政府监管范围。对于农民自建住宅,要做好技术服务工作,力争在“十一五”期间探索出针对农民自建住宅建设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对于不同地区要分类指导。如江浙一带很多盖有三层楼、四层楼,甚至五、六层楼,就必须按照技术标准严格执行;有些地方经济还比较落后,就不能有太高的经济投入要求。如新疆抗震安居工程用的木板加芯房,花钱不多,很有特点,符合地震多发区的实际情况。要建立健全村镇建设工程管理机制,加强村镇建设工程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村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其次,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继续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当前,要贯彻落实国办《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的精神,做好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宅的设计和施工质量监督,保证住房的功能合理、安全舒适。各地要认真贯彻我部《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地区住宅工程设计、施工等方面技术标准、规程、工艺措施,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节能材料,继续深入开展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和创精品住宅工程活动。要不断探索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新制度、新方式,及时总结住宅分户验收制度取得的经验,从细化工程参与各方责任入手,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信用档案和不良记录公示制度,强化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同时,要探索用市场化的手段,建立解决质量投诉和纠纷机制,完善工程质量保修机制。
再次,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强化政府投资工程、特别是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当前,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外观形式和结构体系日趋复杂,技术风险日益突出,对工程质量安全提出了很大的挑战。国务院领导多次对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作出批示,并于今年9月与建设领域专家座谈,讨论大型公共建筑的建设和管理问题。近日,五部委即将就加强大型公共建筑的管理颁发文件,各地、各部要进一步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监管,健全相关制度,探索新的管理办法。
(二)着眼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充实调整工程质量监管内容
首先,建筑节能是工程质量监管的重点之一。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强化监管,确保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测、工程质量监督等各环节有效落实节能措施。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将各方责任主体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情况列入信用档案管理,加大对节能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我想强调一下,建筑节能的空间非常大,建筑能耗已经占全社会终端能耗的28%,建筑节能的任务非常艰巨和重要。最近,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如果建筑节能工作做好了,国务院《决定》中明确的全国节能目标就容易实现,如果建筑节能做不好,全国总体节能目标就难以得到落实,所以建筑节能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大家可以算一下,一个地区通过建筑节能,可以少建多少电厂,全国而言,通过建筑节能可以节省几个大庆油田。我希望大家能够把建筑节能工作摆到我们重要工作议程上来,这是非常有意义的工作,关系国家能源战略。我们要从国家战略高度上来认识,切实抓好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管工作。
其次,要高度重视工程全寿命周期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树立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质量安全的理念,不仅要加强新建工程管理,而且要逐步延伸到建设项目的使用维护、质量安全鉴定、改建等管理,从制度上、体制机制上保证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关于工程设计寿命周期,社会上很关心,我想多讲两句。房屋设计年限是50年,我们现在又提出了全寿命周期的概念,我给部里的同志们说,我们要加强这方面的宣传。最近有人写信提出,目前有的房屋已使用100年了,而现在房屋设计年限是50年,这样不节约。实际上房屋设计年限50年,不是说只能使用50年。它是指在规定的设计年限内,对房屋结构只需进行正常维护,而不需要进行大修,就能按预定目的使用,完成预定的功能;超过了设计使用年限并不是说房屋就不能使用了,只要定期进行检查、必要的维修,还是可以正常使用的。过去的老房子,只要设计、施工、使用、维修做的比较好,实际使用年限超过50年,达到100年,甚至200年。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我们要对房屋进行正常的使用、维护,超过了设计使用年限我们要对房屋进行必要的检查、维修,这样才能使房屋在超过设计年限后继续使用,这一点很重要,否则即使设计年限是100年的房子,也有可能不到100年就不能使用了。关于工程质量问题,我们既要抓好新建工程质量,但同时也要抓好既有建筑的使用管理,明确哪些是要通过维修来保证正常使用,哪些是属于质量问题,实际上这里面有很多技术问题,我们要把比较强的技术问题,用通俗的语言,让消费者、让社会能够理解。
目前,部里正在组织《建筑物全寿命周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研究工作,力求建立明确既有建筑物安全检测鉴定制度、质量责任制度、全寿命周期质量安全保险制度和维修基金制度等,逐步形成工程全寿命周期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今年,我们将从制定《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入手,研究制定相关管理措施。
(三)着眼于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不断创新工程质量监管机制
工程质量监管机制的创新,是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不断提高监管效能的必然要求。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的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做好质量监管工作要正确处理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全过程监管和环节监管的关系、行为监管和实体监管的关系、监督执法和服务引导的关系,处理好建设主管部门与专业部门的关系。当前,一是要建立市场与现场联动的监管机制。将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与从业企业的市场监管和资质管理结合起来,通过规范建筑市场进一步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二是要建立全过程的质量监管机制。从组织机构建设与管理职能上,加强设计环节和施工环节的统筹监管,特别是要重视设计环节的监管,从源头保证工程质量。要注重招投标管理、施工许可和工程监理等对工程质量监管的作用,注重工程使用阶段的质量安全,兼顾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不断提高监管效率。三是建立差别化监管机制。根据企业的业绩、信誉、质量保证能力等情况,集中资源对信誉差、质量保证能力弱的企业进行重点质量监督。四是建立质量诚信评价机制。要充分发挥质量诚信度对参建各方主体的市场约束力,进一步强化不良记录管理,形成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中介机构的质量诚信评价体系。五是完善工程质量保险机制。各地、各部要按照我部与保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行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和执业资格人员责任保险,通过推进工程质量保险工作,提高市场约束力,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工程质量管理我们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强调技术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到2020年我国要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我们要认真研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如何做好创新工作。在这个方面,不少地区有很好的经验,我就不一一讲了,比如说上海工程质量保险方面的工作就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四)着眼于工程质量管理基础建设,构建 “六个体系”
一是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支撑体系。要利用修订《建筑法》的契机,改进和完善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质量检测、竣工验收备案、运营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检测机构的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和执业资格人员个人责任。同时,要根据新时期要求和工程质量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技术标准。二是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各地、各部要认真宣贯《工程建设勘察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和《工程建设设计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并以这两个规范和即将出台的《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为基础,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强化质量责任落实,形成企业的质量管理自律机制。三是科学技术创新体系。一方面要引导和推进企业积极吸收和应用先进适用的“四新”技术,鼓励企业研发自己的专有技术和工法。另一方面要加强新技术、新材料的质量管理,有效控制技术风险。四是人才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注册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等各类注册人员的管理制度,全面推进项目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队伍建设,强化落实各类人员的质量责任。五是培训教育体系。要建立健全各类注册执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再教育机制,同时,引导企业建立内部教育培训机制,特别是要加强一线农民工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质量意识和操作水平。这方面浙江、江苏、山东做得很好,我曾在杭州专门给农民工讲过课。青岛建筑管理局为农民工办夜校,给农民工宣讲安全知识,树立了好典型。六是中介机构服务体系。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积极发展和培育社会中介机构,提高中介服务质量。一方面要培育和发展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工程监理、工程咨询等服务机构,支持它们为工程建设服务。另一方面要严格监管,确保其认真履行质量责任,为提高工程质量水平提供专业支持和保障。
(五)着眼于支撑能力建设,营造良好的工程质量管理政策环境
首先,要加快推进现代建设市场体系的建设,使那些技术力量强、工程质量和市场信誉好的企业占据市场主导地位。其次,要加快推进设计施工生产组织管理方式的调整,逐步改变设计与施工脱节的状况,实现设计与施工环节的相互渗透,提高工程建设整体效益、技术水平和质量水平。第三,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积极推进成建制劳务企业发展,严厉查处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界定低于成本价的恶性竞争行为,加大反商业贿赂工作力度,坚决杜绝各类不正当竞争。第四,加快推进建筑业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模式和精细生产模式,不断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第五,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特别是广大消费者关心工程质量、重视工程质量。同时,发挥新闻媒体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严格监督执法是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是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各地应明确所属质量监督机构的执法责任和权限,并根据事业单位改革总体要求,将其定位成监督管理类机构,纳入政府管理序列,切实加强监管工作力度。对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存在的违法违规情况,要依法严肃处理,通过严格执法切实落实质量责任。对于屡屡出现质量问题的企业和机构,特别是建设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定要予以处罚,对于问题严重的企业要坚决依法清出市场,优化市场环境。
最后,我再强调两点:一是高度重视工程款清欠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年底将至,各地要督促企业做好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保证农民工及时拿到全年工资。要特别注意加强投诉举报的管理,对拖欠工资的单位和人员一定要严肃处理;同时,对恶意讨薪影响社会秩序和破坏公共财物的,也要进行处理并向社会公布。要做好针对突发群体性事件的预案,及时稳妥地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二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今年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进入10月份以来,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有所抬头,现在离年底只有一个月了,赶工期现象比较突出,部分地区也进入了冬季施工阶段,各地要紧紧绷住安全生产这根弦,克服麻痹松懈情绪,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的监管。建议大家年底前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把今年安全生产的良好形势进一步巩固。
同志们,质量是工程建设的生命。建设工程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第一。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开拓进取,勇于创新,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更加扎实的工作,全面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来源:建设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