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防御第8号强台风“凤凰”工作的紧急通知_行业动态_新闻公告-福建建设监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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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防御第8号强台风“凤凰”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表时间:2008-07-28 点击2306次

 闽建电[2008]45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福州市执法局、园林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泉州市公用事业局:
  据省气象台预报,今年第8号强台风“凤凰”7月27日20时,中心位置位于北纬22.7度,东经123.1度,中心气压955百帕,近中心最大风力14级,风速45米/秒,台风7级风圈半径480公里,10级风圈半径150公里,预计将以20公里/小时的速度向西北西方向移动,并于27日夜里在台湾中部登陆,28日夜里正面登陆我省。
  第8号台风风力在增强,速度在加快,云团在加大,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防御第8号台风“凤凰”工作。26、27日晚,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连续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卢展工书记强调第8号台风将正面登陆我省,预计危害严重,各级党委、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防御台风关键在责任,关键在落实。黄小晶省长要求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严格按照预案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实施。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现就做好建设系统防御第8号强台风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对防御台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防御第8号强台风工作,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要按照省厅《关于做好防御第8号台风“凤凰”工作的通知》(闽建电[2008]44号)文要求,安排24小时值班。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省厅值班电话:0591-87614009,传真:0591-87614005。
  二、要加强建筑工地(地下室和高切坡施工)安全防范工作。要重点检查建筑斜坡、高切坡,特别要加强正在施工基坑的检查,配备足够排水设施,严防暴雨可能引起土方坍塌造成的伤害和灾害。同时要对塔吊等机械设备、脚手架、工地临时围墙等重点部位和设施采取加固等措施。从28日下午起,沿海所有建筑工地停止施工,除安排人员值班外,撤离其他所有人员。
  三、要切实做好城市防涝工作,确保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正常运行。要组织对城区排水、排涝设施全面检查,做好城市滞洪区、内河纳容准备工作。要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做好地下室排水、防渗防漏设施检查,对易发生内涝区域内的小区(大厦)要重点巡查,人员到岗到位,备好防涝材料和设备,防止小区(大厦)地下室进水。公交企业要加强行车安全检查,严禁车辆带病或高位涉水运行。要加强路灯巡查加固,防止倒杆、漏电以及灯杆上附属物坠落等事故发生;户外广告主管部门要对建筑物上大型广告牌进行检查加固、除险,特别要做好公交站台灯箱的用电管理,避免发生意外事故。28日上午起,风景名胜区和公园要关闭,12点前疏散所有人员,并做好泥石流、坍塌等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要做好城市供水、供气的保障工作,确保不断水、不断气,保障城镇居民正常生产和生活。
  四、要加强危房安全管理。对已排查出的危房,特别是城市低洼地带、集体宿舍等人员聚集危房要组织安全检查,及时督促业主和使用人采取加固措施,一时无法加固的,必须疏散撤离人员,确保安全。
    五、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下属各单位的防台风、抗暴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障各项防抗工作有效、到位。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来源:福建建设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