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策(2007)77号
各相关单位: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以下简称《决定》)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投资项目建设与管理体制已经启动新一轮的改革进程。《决定》一方面对私人投资或民间投资管理进一步放宽,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实行项目核准备案制,切实落实企业投资的自主权,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经营性的公益事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另一方面对政府投资项目加强监管,改进建设实施方式,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确保政府投资效益。
(特许经营)项目融资(BOT/PPP及其演变形式如BOOT、BOO、BT、BLT、ROT、TOT、垂直PPP和水平PPP等)具有许多优点,如对政府而言,能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加快发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对投资商而言,能减少资本金支出,实现“小投入做大项目”等等,因此,该模式在很多国家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是大中型项目融资的主要流行方式,国际上的工程发包也有一半以上采用项目融资。
为进一步了解(特许经营)项目融资的概念、内涵、优缺点和应用,以及BOT/PPP项目的合同结构、成功因素和风险管理等。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决定举办“投资体制改革最新配套法规暨(特许经营)项目融资实务研讨会”,邀请贵单位派相关人员参加。
附件1:参会须知
附件2:参会回执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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