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建函[2007]83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为贯彻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关于开展2007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质函[2007]146号)精神,落实省厅闽建建[2007]22号文件的安排,提高事故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改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定于2007年7月6日在福州举办防范建筑安全事故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2006年下半年以来发生四级重大安全事故的建筑工程的项目经理、安全员和项目总监。
二、培训内容
1、建筑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
3、典型事故案例剖析。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7月5日下午报到,6日培训一天;地点:福州市梅峰宾馆(福州市西环北路62号,总机:0591-87887850)。
四、有关要求
1、请各设区市建设局通知本地和外省有关施工、监理企业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不得缺席;
2、培训后组织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无故不参加培训和考试不合格的,将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具体培训工作委托省工程质协安全专业委员会承办,7月2日前请各地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汇总后传真至省工程质协安全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详见回执);
4、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人:张文明、郑娟
联系电话:0591-87825551、87825580、87825590、87827005(传真)
附件:1.2006年下半年以来发生四级重大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名单
2.《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回执表》
福建省建设厅
二○○七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