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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关于转发《全省性建设类新社会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9-11-23 点击2857次

闽监管协[2009]25号

    根据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转发的《福建省新社会组织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非常重视,认真研究并制定印发了《全省性建设类新社会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建党组[2009]3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09年11月11日,省厅召开了全省性建设类新社会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会议,省厅副厅长、厅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组长李尧同志,传达了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对全省性建设类新社会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11月12日,省协会秘书处开会传达了省厅召开的动员会议精神,学习了有关文件。大家表示,要认真学习省委和省厅党组印发的有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省厅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抓好各阶段的工作。
    现随文转发《实施方案》,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有什么情况、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协会秘书处联系。
    附件:中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印发《全省性建设类新社会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党委、社团办、工程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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