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监管协[2019]31号
各设区市建设监理协会(专业委员会)、各位会员:
近期,省协会收到福建春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12家监理企业递交的入会申请,根据省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经省协会第五届第十次常务理事会审议表决,同意发展福建春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为省协会单位会员。请新入会企业遵守协会《章程》,认真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现将名单附后。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2019年7月29日
附件下载:关于发展福建春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12家监理企业为单位会员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