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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证书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1-25 点击7519次

闽监管协[2019]3号

各有关单位:

协会近期连续收到投诉,诉称持有《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福建省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以下简称培训证书)的人员中,有的人员同时拥有注册证书(含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培训证书与注册证书持证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请各单位在2019年3月15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存在持证人员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从业的,应及时办理注销、变更等手续。逾期未整改,被投诉或在各类检查中发现存在上述问题的,经我会核实后,将注销其证书,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业务培训管理系统”黑名单一年,情节严重的将提请福建省住建厅进行全省通报批评。

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恰逢春节,时间紧、任务重,请相关人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应立即办、马上办,按时完成自查自纠。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