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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关于收取2017年度会员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8-08 点击3661次

闽监管协[2017]22号

 

各单位会员:

根据省协会2014年7月31日第五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的《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章程》和《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会费标准与缴纳办法》(闽监管协[2014]22号)的规定,单位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请各单位会员履行会员义务,支持协会工作,及时缴纳会费。为了做好缴纳2017年度会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1、综合资质3000元

2、甲级监理单位2500元

3、乙级监理单位1500元

4、丙级监理单位1000元

在上述标准基础上:

(1)本协会常务理事所在单位会员另加2000元;

(2)本协会副秘书长所在单位会员另加2500元;

(3)本协会副理事长所在单位会员另加5000元;

(4)本协会理事长所在单位会员另加10000元。

省协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副理事长、理事长所在单位会员每年另加额以最高职务标准缴纳。

二、请各单位会员按各自标准于2017年9月30日前缴清。

三、省协会账户、开户行、账号、联系人:

账户: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银行账号:351008090018000753182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联系人:林秀英

地址:福州市北大路113号北大公寓2幢612室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569904

传真:0591—87817622

汇款后请将银行汇款凭证传真至省协会,并备注寄回发票的具体地址、收件人及联系电话。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