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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8-11-14 点击2831次

闽建价协〔2008〕13号

各设区市造价协会:

       现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中价协[2008]0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中价协[2008]013号)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八年十月六日

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价协[2008]0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

    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成果文件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建设部第149号部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和第150号部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以及我协会《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我协会制订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1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暂行办法》.doc
    附件2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评分标准》.doc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来源: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