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监管协秘[2014]2号
各监理企业:
近期省协会接到部分企业反映有关监理项目在备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向省住建厅主管处室进行了汇报。处室领导高度重视,拟于近日召开工作协调会。为了全面了解具体情况,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项目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建[2014]25号)文件,请各监理企业项目备案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形成较详细的书面材料,于2014年8月31日前,以公司名称为文件名,电子版发送至省协会邮箱:fjjsjl@126.com。各企业不要有任何顾虑,一定要客观如实地反映实际情况。材料内容可包括:什么时间,前往哪个部门,办理哪个项目的备案,备案过程中遇到具体什么问题,经办人及联系方式等。
附件:项目备案困难和问题征集表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秘书处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