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建管[2007]19号
各县区建设局、湄洲岛国建科,各有关单位:
根据荔城区建设局《关于对九江石化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纪录不良行为的通知》(荔城建综[2007]70号),九江石化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在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病房大楼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投标过程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被荔城区建设局依法记录不良行为一次。为规范招投标行为,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加强建设企业信用档案建设,现对九江石化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希望各监理单位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附件:荔城建综[2007]70号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
莆田市荔城区建设局文件
荔城建综[2007]70号
关于对九江石化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记录不良行为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九江石化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在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病房大楼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投标过程中,提供的九江石化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与南昌市第九医院签订的南昌市第九医院感染病综合大楼项目监理合同中建筑面积不真实,属隐瞒事实,弄虚作假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以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经研究,本局决定给予九江石化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通报,记录不良行为一次。
二○○七年五月十三日
抄送:市监察局,市建设局,市招标办,区监察局,本局领导,存档。
荔城区建设局办公室 2007年5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