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监理人员不良行为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1 16:15:08
闽监管协[2011]13号
各会员单位:
为增强我省监理人员信用观念,提升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营造我省监理市场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省协会制定了《福建省监理人员不良行为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监理人员不良行为信用档案管理办法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抄送: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建设管理处、法规处,各设区市建设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三明市建设监理协会(专业委员会),存档(2)
福建省监理人员不良行为信用档案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