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筑[2007]36号 | |
各设区市建设局、发改委、财政局: 福建省建设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会员 福建省财政厅 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关于做好当前预防腐败几项重点工作的意见》(闽委反腐[2007]1号)和省发改委等八部门《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闽发改政策[2007]76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
来源:福建建设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