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业的改革发展与对外开放
2007.6.8 北京 尊敬的美国助理贸易代表蒂莫菲.斯特拉弗得先生 《外商投资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即114号令 为培育项目管理与工程总承包市场,建设部还出台了一个30号文和200号文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2006年,建设部149号令) 有关设计、施工企业: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包括设计的“综合资质”)(2007年,建设部86号文件) 《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 (2007年,建设部72文件)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等四个资质标准的实施意见》 (2006年,建设部68号文件) 以上文件,增加了对国外企业进入中国市场关注的有关资质认定以及承接工程类型减少限制等问题的规定,有关标准规定修订后,国内国外企业市场准入执行统一的标准,外国企业可按照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施工企业特级资质在承接工程类型和开展工程总承包方面可以减少许多限制。 四、入世五年来外资企业发展状况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情况是: 五、中外建设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建设领域非常重视与国外的交流与合作。 六、建筑市场的发展和展望 随着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和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政府部门目前正在进一步转变职能、规范程序、简化审批、提高效率、规范行为。 总之,我们在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借鉴各国的先进管理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法规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整顿规范建筑市场,为建立健全现代市场体系,为市场各方主体创造一个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为促进建筑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努力。 谢谢大家! |
来源:建设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