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质[2009]87号 |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