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质量安全控制工作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3/15 9:38:50

闽建[2012]8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为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工作,推进监理工作标准化,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省厅制定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质量安全控制工作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工作标准自2012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4年4月30日,标准正文及附录可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工程建设”专栏下载。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