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 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做如下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1994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2号发布 根据2005年12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08年2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