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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相关业务办理的补充通知

发表时间:2016-08-22 点击14793次

闽监管协[2016]34号

 

各设区市培训管理机构、监理企业:

根据《关于停止使用“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系统”的通知》(闽建建[2016]13号)文件要求,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已于2016年8月15日起停止使用。为继续做好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省监注册证书”)相关业务办理工作,经商请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自即日起省监注册证书相关业务办理方式更改为纸质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变更、注销、遗失补办业务办理申报条件及所需材料

1、变更注册

(1)变更注册申报条件

①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受聘于新的聘用单位(具有监理资质);

②办理注册单位变更时,无在建项目;

③具有其他国家执业资格注册类证书的,其注册单位应为同一家单位。

(2)变更注册需提交材料(一式一份)

①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详见附件1);

②新聘用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③申请人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④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⑤申请人的省监注册证书。

2、注销注册

(1)注销注册申报条件

①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其他原因需注销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

②持有省监注册证书人员申请换领《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

③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④其他应注销的情形。

(2)注销注册需提交材料(一式一份)

①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申请表(详见附件2);

②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销声明报告(详见附件3);

③申请人的省监注册证书。省监注册证书遗失的需提交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

3、遗失补办

(1)遗失补办申报条件

省监注册证书遗失。办理遗失补办时仅受理省监注册证书遗失补办,不受理执业印章补办。

(2)遗失补办需提交材料(一式一份)

①福建省监理工程师遗失补办申请表(详见附件4);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遗失补办需提交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登报内容详见附件5);

④污损、损坏更换的需提交污损的注册证书;

⑤提交一寸免冠近期彩色证件照一张。

4、其他要求

办理以上业务时,企业经办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6),所提交的申请表格需经申请人本人签字,相关材料均为A4纸质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变更、注销、遗失补办业务办理流程

申请人在申请表上签字,注册单位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要求将有关材料提交至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以下简称“省监理协会”)办理业务。

1、变更注册流程

变更注册申请材料直接向省监理协会提交,由省监理协会打印省监注册证书变更页并加盖省监理协会公章,当场办结即可领证。

2、注销注册流程

(1)仅申请注销省监注册证书,申请材料直接向省监理协会提交,当场受理办结并由省监理协会出具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业务受理单(详见附件7)。

(2)注销省监注册证书同时换领《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按照如下流程办理:

①换领工作实行网上系统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系统申报信息应与书面申报材料内容相一致。

②持有省监注册证书人员由其注册所在监理企业下载填写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销申请表及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同时从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业务培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培训系统”)监理工程师换证模块提交换证申请,并打印《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申请表》及汇总表加盖公章。

③监理企业办事人员按照《关于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换领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及办理注册证相关业务的通知》(闽监管协[2015]18号)换领申请及材料相关要求,携带上述纸质材料及省监注册证书到企业所在的各设区市培训管理机构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各设区市培训管理机构回收相关证书和印章,并在培训系统中提交省监理协会审核。

④省监理协会在培训系统审核通过后,各设区市培训管理机构打印《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并从培训系统生成并打印《申请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汇总表》,同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销汇总表及省监注册证一并寄送至省监理协会。

⑤省监理协会收到相关材料后,按照规定办理申请换证人员省监注册证书注销业务,将《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盖章后寄往各设区市培训管理机构,并在福建建设监理网公布换证合格人员名单。

3、遗失补办

遗失补办申请直接向省监理协会提交,同时由省监理协会出具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业务受理单,补办完成后凭受理单至省监理协会领取证书。

三、《关于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换领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及办理注册证相关业务的通知》(闽监管协[2015]18号)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四、联系方式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113号菁华北大2-612室

联 系 人:陈玉丹  林巧珠

联系电话:0591-87569904

邮    箱:fjjsjl@126.com

邮    编:350002

附件1: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xls

附件2: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申请表.xls

附件3: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销声明报告.doc

附件4:福建省监理工程师遗失补办申请表.xls

附件5: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遗失声明登报内容模板.doc

附件6: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7: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业务受理单.doc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2016年8月22日

 

 

 

 

 

抄送: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处、福建省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